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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添加时间:2023-05-29 10:48 点击: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有很多情形是因为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而劳动者因为降低待遇、工作地点过远通勤成本增加、岗位或工作地点具有歧视侮辱性等原因导致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那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生活在苏州的孙某在未同意任何协商或者调动的情况下收到A公司发送的调岗函,要求其去B城从事人事工作,否则将以违反考勤处理,并要求于2021年6月9日之前到岗,孙某已在苏州定居十多年,孙某对A公司的决定明确拒绝,后孙安平并未按A公司要求到B城项目报到,而是继续在原工作地点考勤。后A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对公司组织架构图做调整,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
本案中,A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系谋求企业优化发展为目的的行使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将A公司解除与孙某之间劳动关系归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形于法于理相悖,依法不应支持。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孙某赔偿金三十八万余元。
 
律师观点
实务中,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工作地点的,往往会拒绝前往新的岗位或者地点工作,如果劳动者仍在原地点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认定为违法解除。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日,朱某入职c公司,与c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从事销售工作,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加班费。合同签订后,朱某根据c公司安排,先后在多个楼盘从事销售工作。2022年6月底,被告在未提前征得朱某同意且没有经过任何调岗流程情况下,将朱某调离岗位,先安排朱某去c公司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从事相关工作,朱某拒绝后,又安排朱某从事市场调研工作并每天安排极其繁重的工作内容,仅向原告支付最低薪资(与2021年d市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持平),对原告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导致朱某被迫辞职。
 
法院判决
本案中,朱某被调岗前在售楼部从事置业顾问工作,销售房屋。被调岗后将从事市场调研工作,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完成调岗,朱某的工资收入也存在下调的可能。C公司进行调岗属于对双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征得原告的同意。C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其对朱某的调岗具有经营上之必要性和合理性。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观点
如果调岗行为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么不论新岗位与原岗位在待遇水平方面存在何种差异都不会影响调岗的合法性。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初衷,为了平衡劳资利益,需要保证劳动者在新岗位上的劳动待遇水平基本不变。否则违背劳动者订立合同的目的,属于违法行为。
 
总结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从实务角度讲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01
符合劳动合同约定、集体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规定,就个体劳动合同而言,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事先已经对劳动者单独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做出肯定明确性约定或者没有相反约定。而且对工作岗位和地点的调整也要有合理的考量。
 
02
符合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法律承认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但也要防止企业对自主经营权的调整的恣意。如果不符合市场客观变化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变更工作地点也是不合法与不合理的。
 
03
调整后的工作岗位的劳动待遇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如果调岗与变更工作地点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么待遇水平的何种差异都不会影响到调岗与变更工作地点的合法性,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或者变更工作地点,则认定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初衷。如果调整工作地点明显增加劳动者的工作成本,或者使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落空,使得劳动者难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04
调整工作岗位与调整工作地点不具有歧视性、侮辱性。《就业促进法》规定了劳动者就业反歧视的原则,也确定就业歧视救济的途径。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歧视性、侮辱性调岗或者工作地点的调整导致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降低劳动层次也不具有合法性。
 
05
特殊的情况下也允许单位进行单方调岗或者调整工作地点,如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效益出现下滑等客观情形,企业发生经营性困难,实践中也不机械的坚持劳动者必须对此存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思表示。